用人单位应当在
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拒不出具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该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或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