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须全体继承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公证处申请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书。全体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已死亡的需提供证明文件。“父母子女”指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婚生和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不能到场的继承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
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声明书。
3、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继承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需提供具有监护权的相关证明。
4、根据遗嘱继承的,需提供公证遗嘱。
5、
亲属关系证明须说明以下内容:
(1)死者的父母情况,是否在世?是否有养父母和继父母?
(2)配偶情况,是否原配或再婚,与配偶离异的时间或配偶死亡的时间;
(3)子女情况,包括婚生和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