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携带材料:
一、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的
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只需要复印父母双方那一页);
二、一胎的出生证明以及孩子的独生子女证;
三、对于离异再婚的夫妻来说:还应该提供离婚证,再换结婚证,以及一方未生育证明。
流程:在相关部门(主要是在女方户籍地所在的村委会或者是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将父母双方的相关信息填好,再送到夫妻双方工作单位进行核实,并且盖章签字。
如果有一方没有工作,那应该到
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进行核实盖章。在盖章完成以后,带好以上的证件去女方所在的乡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核查审批,对于符合条件的夫妻,乡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统一上报给上一级的人口计划行政部门,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以后会在20天内给予发放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