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前后不一致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
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相关延伸】
问:遗嘱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答:遗嘱成立的必要条件如下:
1、立遗嘱的当事人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是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没有被欺诈和胁迫;
3、遗嘱的内容是合法的,是不违背公序良俗的;
4、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该自然人个人的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