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程序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程序包括:(1)制定选举办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进行选举之前,应通过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依据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制定。选举办法须经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它是指导和规范本次大会选举活动,保障人大代表民主权利的重要文件。由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的选举任务、对象不同,因而制定的选举办法的内容也不同。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而言,选举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确定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定本次会议选举的国家机关领导人职务;规定各项职务的应选人数和差额数;规定各项职务候选人的产生办法;规定各项选举的表决方式;对印制选票和选举次数作出规定;对选举活动和投票活动作出具体说明;对产生总监票人、监票人以及计票人作出规定;对监票、计票办法作出规定;对宣布选举结果作出规定。(2)提出候选人。法律规定,候选人提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政党联合向大会主席团推荐。因此,同级党委在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再以大会主席团名义提出候选人名单。另一种是由代表联名提出,代表可以依照...查看原文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期限几年
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都是5年,因此,各级人大代表每届的任期为5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五)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 (六)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七)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十)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十一)撤销本级人民政府...查看原文
3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选举法规定。各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应当有适当的代表名额。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查看原文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权力核心,它所制定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地方其他国家机关必须遵守执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查看原文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宪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宪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宪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地方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查看原文
6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立法机关吗
地方人大不是立法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由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有:(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宪法》第九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查看原文
7人民代表大会开会规律
1995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均于每年3月5日开幕,会期是自1995年起开始相对固定的。除了涉及换届选举的一次会议一般为两个星期(14-15天)外,历年两会的时间一般都控制在10-12天左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均于每年3月3日开幕。为了全国两会能够更好地反映民意,地方两会通常召开的要略早一些。比如,2018年各省、市、自治区的两会都是在1月下旬召开的。地方两会的会期,因层级不同而有所不同。省级两会会期通常为5天左右,而市、县两级则更少。政协会议比人大会议早两天能够使人民政协在进行自己的会议议程后,列席人大的会议。还因为这样的安排有利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政协和人大的会议,比如开幕式和闭幕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什么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查看原文
8人民代表大会由什么组成
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什么组成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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