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合同会审查吗
这个会审查企业的资格。关于投标企业资格要求:招标中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的性质和类别不同,会有不同的要求,一般资质要求的内容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有年检的)和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2、企业注册资金(按照招标项目提出要求)3、如果是货物招标:要求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等;如果是工程施工招标:则要求企业有相关的施工承包资质(如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承包等,专业承包资质按照行业还有不同的类别和等级)。4、财务状况;5、类似项目业绩(成功案例);6、企业信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7、如果是工程招标,还要求有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以及可以投入的设备能力8、其他要求(如联合体)资格审查主要步骤:1、确定资格审查办法,即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一般采用合格制,当潜在投标人过多时,可采用有限数量制。2、制定审查标准(包括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标准);3、进入具体审查程序:资格审查委员会应进行初步审查、详细审查和澄清,通过评分排序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4、得出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查看原文
2招投标合同能否变更
第一点,变更内容不得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也就是说,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订合同应该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一致。第二点,合同履行中变更合同内容受到一定限制。鉴于招标采购项目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在符合合同交易规则的情况下,履约过程中变更合同内容是允许的。但是,此种变更应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变更是基于招标采购项目客观需要,而非出于压低中标人价格、缩减中标人合同范围,并重新发包给他人或由自己实施等非客观需要的变更;第二个条件是:对于需要前往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备案的变更事项,应当遵循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备案。如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涉及工程的规模变化、主体结构变化、重大工期变化、功能调整等内容时应当办理变更备案。一、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1、变更合同也应贯彻协商的原则。当事人一方应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先做出意思表示);对方对要约的承诺与否(是否完...查看原文
3招投标合同如何转让
一、招投标合同如何转让招投标转让是指转让产权有多名受让意向者,转让标的物相对复杂,以公开竞争的形式,由评标委员会评出的最优标者成交的产权方式。招投标以一种更规则化和透明的方式考虑非价格因素,使转让人在价格因素与非价格因素之间取得一个比较好的平衡,也给竞标人一个公平透明的竞争机会。国有产权转让的方式有很多种,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进行选择。总体来说协议转让比较多一点,主要是因为地方行为的原因,也是缺少了法律法规造成的。拍卖是国家比较支持的,毕竟转让的价格越高,输入也就越大,比较现实。二、合同变更与补充协议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一)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两者主要在内容上不同;(二)补充协议是对未约定的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进行补充明确;(三)变更协议,主要对约定好了的事项进行更改,比如更改履行方式,履行地点,数量等等;(四)从名称上,法律上和实践中,没有区分的意义,也可以用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内容进行更改。或者用变更协议的方式,对内容进行补充。两者都可以互用。合同,不是看名称,主要是看内容。三、补充协议可以变更原合同的期限吗补充协议可以变更原合同的期限,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查看原文
4投标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可以采用不同形式,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等。合同签订日期不是必备条款,可以根据双方协商决定。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而根据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因此,虽然合同签订日期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不约定合同签订日期。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上述条款。 投标合同签署日程安排 根据投标合同的要求和相关方的安排,投标合同签署的日程安排如下:首先,双方将进行合同草案的审查和修改,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其次,双方将安排签署仪式,确定签署地点和时间。在签署仪式前,双方需准备好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以确保签署的有效性。签署仪式中,双方代表将出席并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最后,签署后的合同将进行归档并分发给相关方。投标合同签署日程安排...查看原文
5投标合同造假要负什么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投标人以投标文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查看原文
6投标合同怎么写
投标合同一般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个部分。投标书正文由开头和主体组成。主要写明投标的依据以及投标的经营思想和经营方针、经营措施等,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制作。最后进行打印即可。...查看原文
7投标后多久能签合同
使用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招标项目的合作方是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更是要求必须要进行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从上述规定来看,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而且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查看原文
8招投标合同能变更合同主体吗
经过招标的合同不能变更合同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中标合同后,不能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查看原文
9投标保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保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查看原文
词条目录
看完词条还不懂,在线问律师吧
3分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