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著作权的权利内容
著作人身权(独有,不可转让、继承)与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一次用尽(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区别于姓名权(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现场表演权),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机械表演权);(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查看原文
2软件著作权内容查询
软件著作权查询,有两种意义上的查询,其目的与内容是不同的。1、作为办理软件著作权变更、补充、软件让之必要条件的软件著作权查询,也就是说只有经过软件著作权查询后,才可以对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进行变更、转让、补充。因此,它是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转让、补充的前置条件。2、是指软件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后,在中国版权局官网可以查询到软件登记的主要内容,如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号、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著作权人等必要的信息,这是一种信息的公示。所需物品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原著作权人的主体证明资料登录中国版权中心官网的账号、密码。在我的账号内左侧选择“我要查询”。在线填写查询信息。打印查询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将打印并盖章签字的查询申请表交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按照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缴纳查询费,一般是100元每件次,即可完成查询的提交。领取查询结果。软件著作权查询提交后10个工作日前往领取查询结果。软件著作权登记公示查询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系统。可以按软件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任意一项信息进行查询。点击查询,返回查询结果,获取查询信息。查询别人的软件...查看原文
3著作权包括哪些具体权利
一、著作权包括哪些具体权利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还包括决定以何种形式发表和在何时何地发表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有权署名,也有权不署名;有权署真名,也有权署假名(笔名)。作者也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与否,怎么修改以及是否授权他人修改,都应根据作者的意愿,不应强制。修改作品与改编作品不同。这里讲的修改,是对作品内容作局部的变更以及文字、用语的修正。改编是指在不改变作品基本内容的情况下,将作品由一种类型改变成另一种类型(如将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或者不改变原作品类型而改变其体裁(如将科学专著改写成科普读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作者有权保护其作品不被他人丑化,不被他人作违背其思想的删除、增添或者其他损害性的变动。这项权利的意义在于保护作者的名誉、声望以及维护作品的完整性。保护作品完整权与修改权是互相联系的,侵犯修改权往往也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查看原文
4侵犯著作权的四个要件
1、侵犯著作权需要具有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2、需要具有侵犯著作权的损害事实损害事实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3、需要存在侵犯著作权的因果关系只有当侵犯著作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时,侵权人才承担责任。4、需要存在侵犯著作权的主观过错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在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主观上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一、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最新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情节来量刑的。只有违法所得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情节具有一定的严重性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有两种刑罚:1、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面详细介绍之:1、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根据200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查看原文
5著作权与版权的关系
1、关于版权和著作权首先应该明白的一点就是,在我国,版权即是著作权。即在国内版权和著作权的外延和内涵完全一样,在具体实务中无需区分两者的区别。2、版权,即著作权的定义可为,作者对其所创造的艺术作品、文学著作等作品所享有实现收益的财产权利和保护其自身人格权利的基础。目前国内著作权的取得分为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两种。伯尔尼公约成员国都应遵守伯尔尼条约,其中条约规定,在成员国领土上完成的作品自动受到伯尔尼公约承认的著作权保护。而登记取得则需要作者去相关版权管理机构登记其作品,只有获得认证后才能得到著作权的保护。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六条有相关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为版权本身。概念在国内范畴基本无继续细化区分的意义。3、但从著作权和版权的发展来看,著作权只是版权诸多权利中的一部分。著作权仅仅指针对原创作者本人而言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而邻接权是指,除了著作权人本人以外,其他对该作品做出贡献,其个人权利应当得到法律保护的其他参与人,通常人身权利为主。其他参与人通常包括:表演者权、广播权、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所享有的其他权利。由此可以看出,版权是个更为广泛的概念,著作权只是针对作者本人而言的...查看原文
6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一、著作财产权的内容著作财产权是指通过传播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即所谓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使用作品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公开表演作品被称为现场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作品的机械表演权。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查看原文
7著作权期限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永久保护;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有几年期限1.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获永久保护,即除发表权以外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获永久保护;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著作财产权,以及作为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其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即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保护期限为50年,即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的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二、表演者权利保护期有哪些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表演者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表演者权产生的前提在于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的表演权许可给表演者行使,但是表演者权设定却有利于维护表演者利益,因为表演者权由表演者享有,而表演权却属于著作权人。三、书籍版权多少年?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查看原文
8网络著作权的内容
网络著作权的内容是什么根据中国现行著作权法,著作权人的权利可以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具体名称和权利内容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查看原文
9著作财产权限制的内容
(1)时间之限制任何之创作均受惠于前人与文化之影响,并非凭空而来,故保护著作财产权应有一定保护期间,否则无期间限制,对于公共利益与文化发展,均无实益。准此,著作财产权于权利期间,其为私有财,即得自由行使,倘逾权利期间者,则为公共财,原则上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不需支付代价与原著作财产权人。(2)事务之限制著作之创作固有著作人自己之劳心结果,惟亦受社会文化之影响,是著作之创作具有相当之社会性。准此,对于著作财产权之保护,自应谋求折衷之平衡处。基于社会之整体利益,应将著作财产权视为实现著作权法目的之一种适当方式著作权法应适度之保护著作权,以维护著作人创作之诱因。为兼顾公共利益,著作权法亦重视追求国家社会之最大利益,对著作财产权为一定之限制,此限制属著作之公共限制,即准许著作于一定范围与条件下,得供一般人自由使用,不至于构成侵害著作财产权之情事,以促进国家社会文化之普及发展。该公共限制之情形有四:依据著作利用性质,不适宜为著作权所及;基于公益理由,认为对著作权有限制之必要;基于与其他权利调整之目的,认为对著作权有必要限制之;于无害著作财产人之利益,且属于社会惯行者,亦得对于著作财产权加以限制。...查看原文
词条目录
看完词条还不懂,在线问律师吧
3分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