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网监管属于哪个部门
互联网监管工作属于国家网信部门。...查看原文
2互联网监管部门管哪些
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查看原文
3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政策
7月18日上午,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成为本周末金融市场最大新闻。分析人士认为,《意见》再次明确了分业监管边界,同时第一次提出对网络证券、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原则;《意见》也首次明确从业机构应当选择银行建立第三方存管制度。这份《指导意见》是监管部门出的第一个框架性文件。十部委联合发文的豪华阵容,一方面说明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重视程度高,另一方面准备也较为充分。《意见》整体基调是鼓励创新,并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即央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网络借贷明确两项原则《意见》对于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更加严格。提到第三方支付的包括第七条“...查看原文
4适度差异化监管互联网金融
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8日出席2014年银行业发展论坛时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我国总体上保持开放包容、审慎观察以及适度监管的政策导向。而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实践形式,P2P网络借贷发展很快,各国都在进行必要的监管建设,对P2P行业的规范,既适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体原则,也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同日出席活动的多位P2P业内人士称,只要机构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未来仍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适度差异化监管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倡导适度差异化监管原则。针对互联网金融更多源自社会自发需求,具有民间金融的特征,应在现有法律和社会管理规则的框架内进行业务约束,对于金额规模大、涉及群体众多、有系统影响性的业务,应与正规的金融体系管理统一标准和监管强度。对于提供小金额、特定群体和人数有限群体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应建立多层次、有弹性、有空间的监管体系,注意发挥法律、自律规则和市场竞争的作用,鼓励有序的竞争淘汰,促进形成良性的市场选择机制,避免赋予过高的监管成本。而对P2P行业的规范,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P2P机构应明确定位于民间借贷的信息中介,不应是资金经营机构,受托理财机构,也不是担保机构。同...查看原文
5互联网金融监管遵循四大原则
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某某在参加财经年会时表示,互联网金融应遵循创新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的监管原则,互联网金融公司应向投资者进行风险能力评估,时刻将消费者权益放在核心位置。其中,对于创新监管,王某某表示,要加强互联网化手段的探索和建设,明确统一监管标准,强化功能监管、行为监管。从事同质同类业务应遵循同样的监管规范和标准,培育多层次监管体系,引入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化、市场化评价体系,加强知识普及和投资者教育等。适度监管方面,王某某表示,由于互联网金融新的经济业态还未经历经济周期的考验,因此互联网金融监管应坚持风险防控、保障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严守底线,严打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积极扎实地服务经济实体。对于分类监管,王某某强调,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潜在风险越大、影响越广泛的业务就应加强监管强度;而对于提供小微金融、服务特定群体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就应注重发挥自律组织,避免过高的监管成本。此外,就协同监管方面,则主要体现在不同行业的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协作,推动监管体系无缝对接。王某某还特别强调,互联网金融公司应加强信息披露,尤其应经得起内外部审计、登记托管等,并且要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查看原文
6互联网金融监管处于法律真空
6月7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建设项目《2014中国金融发展报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布。报告针对近年来蓬勃兴起的互联网金融发出预警,认为其监管处于处于法律真空地带,防控风险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已成为非常现实和紧迫的政策议题。报告同时指出,我国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背后也折射出国家金融体制深层次的制度弊端,期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深化。该报告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XX教授主编,历时两年多,共计52万余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香港大学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金融办等机构学者、官员共同参与完成。全球最为火爆的互联网金融市场随着第三方支付、人人贷、众筹、余额宝等新兴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这些产品基本游离于传统金融体系之外,致使互联网金融成为一种独立的力量。报告统计显示,此类产品的快速发展,使原来存在银行的活期存款转变为银行体系之外的货币基金资产,居民在商业银行的存款直接下降了1.23万亿元,对商业银行造成极大冲击。报告认为,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状态和模式来看,中国已经全面接近甚至超越了美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已经成为全球最为火爆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受其影...查看原文
7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哪些原则一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二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三是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五是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二、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互联网金融法律性文件的缺乏与空白。我国有关金融的法律法规的规制对象主要是传统金融领域,由于无法涵盖互联网金融的众多方面,更无法贴合互联网金融的独有特性,势必会造成一定的法律冲突。专业性的法律文件仍是一纸空白,如有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企业准入标准、运作方式的合法性、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的有效性确认等放方面,尚无详细明确的法律规范。网民在借助互联网提供或享受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将面临法律缺失和法律冲突的风险,容易陷入法律盲区的纠纷之中,不仅增加了交易费用,还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三、互联网金融证券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哪些1、经营风险,指公司内部治理不到位、程序与治理流程不完善、人员的失误或舞弊、系统的失灵或缺陷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互联网金融兼具...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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