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
行政许可的范围是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依法需要批准的事项;关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市场准入等需获批的事项;提供公共服务等需获得相应资格、资质的事项等。...查看原文
2航道行政许可范围
一、航道行政许可范围许可范围:1、临跨过河设施:桥梁、渡槽、隧道、架空管线、水下管线、管道、码头、水上服务区、驳岸、护坡、取排水口、栈桥、船、航道边坡、边坡外侧10米以及航标周围20米范围内的船坞、滑道、装卸设施。2、因施工作业需要拆除、搬迁航标。3、通航河流设置专用航标以及专用航标的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二、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行政许可这一措施在行政管理中广泛地应用于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所以力图用比较抽象的语言,对其调整范围作出准确的概括,是非常困难的,法学界也有许多争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主要是依据第二条和第三条:第二条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三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查看原文
3海关行政许可范围
主要承办下列事项:1、海关总署法制部门(1)对海关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审查、登记、评估;(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海关总署规章的规定,收集、汇总、处理关于海关行政许可的立法建议;(3)受理、核实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关于海关行政许可的申诉、举报、意见建议,解答咨询;(4)承办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关于海关总署行政许可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各级海关有关海关行政许可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事宜;(5)对各级海关实施海关行政许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指导、协调各级海关实施海关行政许可工作等。2、各直属海关法制部门(1)根据法律、法规、海关总署规章的规定,承办收集、汇总、上报关于海关行政许可的立法建议、本关区关于海关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等事宜;(2)受理、核实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关于海关行政许可的申诉、举报、意见建议,解答咨询;(3)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关于隶属海关实施海关行政许可的行政复议。(4)承办或指导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关于本关区实施海关行政许可的行政应诉事宜;(5)对本关区实施海关行政许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组织本关区关于海关行政许可的听证事宜等。...查看原文
4税务行政许可范围
税务行政许可共有六项: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其他非行政许可项目,在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规定之前,暂按现行办法执行。被取消的国税部门部分审批项目:一、企业所得税(内资)对亏损弥补的核准,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提取坏帐、呆帐准备金,金融保险企业办公楼、营业厅装修费,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改变成本计算办法、间接成本分配办法、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预缴期限的核准等。二、外资企业所得税坏帐损失,财产损失,选用固定资产折旧办法,改变存货计价方法,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定期减免税优惠,借款利息等。三、增值税饲料企业生产的饲料产品免税,防伪税控企业资格认定,包装物使用期限确定,税务机关为小规模企业代开专用发票等。四、消费税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的认定,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核准等。五、征收管理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的审批,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合并...查看原文
5行政许可的管辖范围
属于行政机关发出行政许可的受理事项的范围包括: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依法予以批准的事项;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以及法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安徽省县级水行政许可范围是固定的吗安徽省县级水行政许可范围是不固定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行政许可的设立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论是程序还是实体方面,都是违法行为,例如地方性的法规和一些政府的规章就不能够制定,法人公司或者是其他组织的资质的行政许可,除此之外,行政许可也需要进行公开,具有重大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查看原文
6行政许可的职权范围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一、行政许可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查看原文
7行政许可初步审查范围
行政许可初步审查范围...查看原文
8汽车租赁行政许可的范围
汽车租赁行政许可的范围...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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