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破产审计
破产审计是以企业破产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为依据的活动,其运用特定的审计方法,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经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相关责任进行监督、审查与评价,用以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破产审计是经法院裁定企业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后所进行的审计。此项审计的委托人多为破产清算组,其工作由清算组组织的审计工作组负责具体行使,向清算组负责并汇报工作。审计目的主要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至裁定破产日的账面数进行核实确认,清算组将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至法院裁定破产日间的审计核实情况。企业通过本单位申请或债权人提出要求破产清偿到期债务,经人民法院受理作出民事裁定书并依法进行破产还债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全部财产,委托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协同清算组对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和评估,为破产清算和清偿债务提供依据。...查看原文
2破产要进行哪些审计
1、实物资产的审计;2、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计;3、破产企业对外债务的审计;4、破产企业净资产的审计;5、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审计;6、破产企业抵押资产的审计。破产清算流程是怎么样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3、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4、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查看原文
3破产审计的工作内容
破产审计是经法院裁定企业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后所进行的审计。破产审计是以企业破产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为依据的活动,其运用特定的审计方法,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经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相关责任进行监督、审查与评价,用以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企业破产审计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其具体的工作内容是:1、审查企业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2、全面审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帐目、报表,达到清算工作的要求。3、组织对破产企业财产的盘点工作。4、处理好破产企业的呆帐、坏帐的核销。5、处理好破产企业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6、向清算组提交破产企业审计报告。破产企业审计工作,是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通过审计,必须客观、公正地反映破产企业的资产状况,过低和过高的审计结果,可能造成资产流失,也会不同程度地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审计工作的结果,是破产财产处理的基本依据,法定程序,清算组应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以其客观、公正地反映破产企业的财产状况,为人民法院顺利审结企业破产案件奠定好基础。...查看原文
4破产申请审计收费
(一)计件收费标准现有资产总额收费标准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2‰1000万元-1亿(含1亿)万分之11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万分之0.810亿元以上-50亿元(含50亿)万分之0.150亿元以上万分之0.08备注:1、计件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2、鉴证项目收费标准为最低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浮15%;上市公司的鉴证项目收费标准可上浮50%。3、验证资本比例收费以企业注册资本为基数,50万元以下的由事务所酌定,但不得少于500元。(二)计时收费标准1、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每人每小时300元2、部门经理、高级专家每人每小时250元3、项目经理每人每小时220元4、注册会计师每人每小时200元5、会计师每人每小时100元二、审计破产清算的实施步骤(一)企业资产状况的核实1、银行存款的核实:发出询证函,确认银行存款余额的正确性,对未达账清理取证入账。2、应收款的清理核实:对“贷方”余额及应付款的“借方”余额进行重新分类调整,划分账龄,做好账龄分析。3、存货的盘存核实:对存货要求盘点核实,对账外物资、货到单未到及盈亏情况要进行账务调整,原因一时难以查清的潜亏要通过...查看原文
5破产审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破产审计,是以企业破产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为依据的活动,其运用特定的审计方法,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经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相关责任进行监督、审查与评价,用以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工作中,在破产申请阶段与和解阶段,一般并不进行破产审计,只有在清算组成立后,由清算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破产审计,对清算组负责,向清算组出具审计报告。一是如何恰当处理审计成本和风险的关系问题。破产审计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工作难度大,时间长,风险系数大。如何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是困扰审计人员的一个难题。因为破产审计比一般的会计年报审计难题多,风险大,面广时间长,而收费基本一样,如何在保证质量,避免风险的前提下,缩短审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是很难掌握的。而草率了事,盲目赶进度,无法保证审计质量,不仅有损注册会计师的信誉,而且潜伏着风险。二是收益与服务匹配问题。实际工作中、大家群策群力,想了不少办法,例如将货币资金、存货及固定资产等实物移交与实物审计相结合,债权债务清理与审计相结合,交接双方与审计鉴证三者一起共同工作,边清查实物,边交接,边审计鉴证,避免了不少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审计...查看原文
6破产清算审计工作方案
公司破产清算审计工作流程具体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对企业的资产状况进行核实;其次,审定企业的负债状况;然后,根据资产和负债状况,对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等确认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接着,对超过3年不能收回的应收款数额及虽未超过3年,但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数额、取得房屋、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证、用作抵押财产的有关资料和财产数额、用于企业福利性设施的数额及相关资料等事项进行核实;最后,按照审计法规要求,对上述项目进行进一步的核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查看原文
7破产审计与清算审计的区别
清算审计报告的披露和合法性对于避免私分公司财产、逃避债务是关键。企业应提前进行清算审计,并向未申报的债权人披露报告,确保清算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未申报的债权人可以追究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的连带赔偿责任。 问题:如果不过公告期,有部分债权人就有可能不知道申报债权,你公司就有可能趁机隐匿债务,利用清算审计报告来注销公司,从而实现私分公司财产、逃避债务之目的。事后有关未申报的债权人发觉你公司已解散,为挽回损失,就必然会将进行清算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推向被告席,迫使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分析:这个问题涉及到清算审计和未申报的债权人的问题。清算审计是对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清算期间的收益和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的审计,以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而未申报的债权人可能会在清算期间不知道申报债权,从而使公司有机会隐匿债务,利用清算审计报告来注销公司,实现私分公司财产、逃避债务之目。 解答:为避免上述问题,企业应提前进行清算审计,并向未申报的债权人披露清算审计报告。同时,企...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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