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众筹融资是什么
一、众筹融资的概念众筹融资是指通过网络平台为项目发起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项目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二、众筹融资的分类众筹融资平台扮演了投资人和项目发起人之间的中介角色,使创业者从认可其创业或活动计划的资金供给者中直接筹集资金。按照回报方式不同,众筹融资可分为以下两类:一是以投资对象的股权或未来利润作为回报;二是以投资对象的产品或服务作为回报。三、众筹融资模式的优点(一)创业门槛较低现在许多的众筹网站主打的一个卖点都是“圆创业者的梦”。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之前创业门槛高,众筹帮你降低这个障碍”。从实际的案例来看,微*投确实帮助许多草根创业者融到资金,并推出了既定的产品。这个过程如果走传统的融资路线会比较艰难,因为VC可能不看好你的这个方案,况且你没有产品做出来也很难得到VC的认可。(二)众筹获得的除了资金,还有一份市场调查报告道理很简单,因为钱是直接来自消费者的,消费者对你这个产品的认可与评价就是一份市场调查,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你的产品将来大范围投放市场后的结果。众筹模式的一个隐性的价值在于:先让消费者掏腰包,再去制造产品。如果项目融资成功,并且实际的...查看原文
2众筹融资的分类
众筹融资平台扮演了投资人和项目发起人之间的中介角色,使创业者从认可其创业或活动计划的资金供给者中直接筹集资金。按照回报方式不同,众筹融资可分为以下两类:一是以投资对象的股权或未来利润作为回报;二是以投资对象的产品或服务作为回报。股权众筹融资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权众筹融资是不涉嫌非法集资的,但是很容易涉嫌非法集资,甚至触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非法融资的主要特征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查看原文
3股权众筹融资协议书范本
甲方:xxxxx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地址:xxxxx电话:xxxxx乙方:xxxxx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地址:xxxxx电话:xxxxx鉴于:1、甲方,xxxxx公司,在xx行业具有良好的运营能力(简单介绍公司情况;比如,已经成功开办xx总店,并主导xx家加盟店的设立),现拟出资xx万元并寻求投资方融资xx万元(最低融资额为xx万元)在xx区域设立xx连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连锁企业”);2、乙方,xxxxx公司,成功运营xx网站,能够为甲方提供较为完备的技术支持,展示甲方的项目,发布融资需求,以期实现互联网便捷融资、投资、管理的目标。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委托融资服务众筹协议范本》(以下简称“本众筹协议范本”)如下,以资共同遵守:第1条委托事项及融资费用1.1在本众筹协议范本项下,甲方委托乙方通过其管理的xx网站提供以下服务:展示甲方申报的项目、发布融资需求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就交易的结构、定价、尽职调查及其它相关事情做出安排,具体内容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相关众筹协议范本。1.2甲方就本众筹协议范本项下的合作事宜在xx网站的推广融资期为xx天,推广融资期结束后,如融资额未达...查看原文
4众筹融资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众筹融资中的法律风险一、与非法集资界限模糊国内民间融资渠道不畅,非法集资以各种形态频繁发生,引发了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众筹在形式上很容易越过雷区而变成非法集资。主要从以下方面区分非法融资与众筹融资。从法的形式要件上看,,众筹的某些特征,如未经许可、通过网站公开推荐、承诺一定的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都符合关于非法集资的犯罪构成要件。特别是在股权众筹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转让股权进行私募。因此,目前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的股权众筹若一旦控制不好,便极易与非法集资混淆。二、缺乏配套法律环境一般来说,发生在融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融资行为属于私人契约,政府不宜介入这种本属于私人自治范畴的事务。但由于众筹涉及到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募集资金,并且其中融资者系使用他人的资金开展经营活动,这就使得公众小额集资与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密切关联,进而产生了金融监管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然而当前我国众筹的法律监管近乎空白,主要依赖融资者的自觉以及众筹平台的程序性监管。缺乏配套的法律环境,主要表现在:1、监管法律缺位国务院正就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进行统一部署,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包括银监会、证监会、...查看原文
5众筹融资模式的优缺点是什么
一、创业门槛较低现在许多的众筹网站主打的一个卖点都是“圆创业者的梦”。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之前创业门槛高,众筹帮你降低这个障碍”。从实际的案例来看,微*投确实帮助许多草根创业者融到资金,并推出了既定的产品。这个过程如果走传统的融资路线会比较艰难,因为VC可能不看好你的这个Idea,况且你没有产品做出来,也很难得到VC的认可。二、众筹获得的除了资金,还有一份市场调查报告道理很简单,因为钱是直接来自消费者的,消费者对你这个产品的认可与评价就是一份市场调查,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你的产品将来大范围投放市场后的结果。众筹模式的一个隐性的价值在于:先让消费者掏腰包,再去制造产品。如果项目融资成功,并且实际的研发与生产过程一切顺利,那么这相当于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创业成本与风险。三、众筹是一个不错的广告平台第一,你的项目融资成功了,这相当于是对大众的一次广告。有些人看到你的项目但没有贡献资金,可能是因为他无法判断你这个产品是否一定能融得足够的资金量产出来。但看到别人一拥而上帮你把钱凑齐后,他们就会成为你未来的客户。第二,无论是否融资成功,你的项目都获得了展示。给谁看,给潜在的投资人看。众筹融资模式的缺点...查看原文
6融筹资管理制度
任何企业正常运营,都离不开资金。筹措资金不仅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方法,有时是企业最高管理层面临的最大难题。一、短期资金筹集短期资金常指1年以内的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工资,购买原材料等。筹集来源及渠道:方案1:民间借贷主要向家庭其他成员,亲戚,朋友借钱。适用于小企业。方案2:商业信用企业间购买产品,商品,服务可以在一定时间延期付款(赊购)或预收货款,相当于销货方向购货方提供一笔贷款。为防止商业信用被滥用,通常在付款条件中规定促进按期付款的优惠折扣条件。方案3:向金融机构借款向商业银行或保险公司,信托投资,证券公司,信用社,基金会等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短期贷款有两类: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担保或抵押贷款。无担保的贷款常见于小额或高信用等级的企业,一般要求担保或抵押。方案4:发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无担保的短期期票。由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通常信用高的大企业才能发行。国家有额度控制。方案5:出售应收账款又称为资产证券化(ABS),即将企业的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的权益以债券形式出售。一般这类企业收益须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有一定现金流量。我国现仅开始在某些地区...查看原文
7如何取得众筹资金
从众筹活动中获得大笔资金的初创公司具有5个共同点:1.要有受众我所看到的每一个成功项目,它们几乎都来自已经拥有消费者、粉丝、追随者的初创公司或艺术家……他们可以向这些人公布进行众筹活动的消息。或者,你有位人气很高的导师,而他们愿意为你提供推荐。在很大程度上,这些关注者就是会前往众筹网站并向你提供资助的人。如果你的众筹活动没有现成的受众群体,那么无论你制作的视频有多么精彩,或者你的想法有多么惊人,全都无关紧要。这种情况下,想要获得得资金来资助自己的项目,希望很渺茫。出于某种原因,每个创业者都认为自己是这个规则的例外,他们认为自己的项目非常震撼人心,以至于随便哪个陌生人都会慷慨解囊。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在你对使用众筹这种办法感到兴奋之前,问问自己,你将如何吸引访问者来到你的筹资页面。如果你的答案是“不知道”,那就先在这上面下点功夫。2.提供真正具有突破性的产品在成功的众筹活动当中,有很多都涉及某项突破性的技术,或者是对已有技术的突破性应用。3.大力为筹资活动进行宣传推广众筹并非“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活动。在你将项目上线之前,你应该准备好一套营销方案,搞清楚如何进行宣传推广。你应该早就在进...查看原文
8众筹融资中出资人的利益保护
在众筹融资模式中,出资人的利益分别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信任度由于当下国内法律、法规及政策限制,股权众筹运营过程中,出资人或采用有限合伙企业模式或采用股份代持模式,进行相应的风险规避。但问题是在众筹平台上,出资人基本互相都不认识,有限合伙模式中起主导作用的是领投人,股份代持模式中代持人至关重要,数量众多的出资人如何建立对领投人或代持人的信任度很是关键。鉴于目前参与众筹的许多国内投资者并不具备专业的投资能力,也无法对项目的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同时为解决信任度问题,股权众筹平台从国外借鉴的一个最通用模式即合投机制,由天使投资人对某个项目进行领投,再由普通投资者进行跟投,领投人代表跟投人对项目进行投后管理,出席董事会,获得一定的利益分成。这里的领投人,往往都是业内较为著名的天使投资人。但该措施或许只能管得了一时,长期缺很难发挥作用,这是因为众筹平台上项目过多,难以找到很多知名天使投资人,不知名的天使投资人又很难获得出资人信任,另外天使投资人往往会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GP,一旦其参与众筹项目过多,精力难以兼顾。解决问题的核心还是出资人尽快成长起来。另众筹模式中采用股份代持的,代持人通常是创业企...查看原文
9众筹融资管理需要完善的内容
众筹融资管理的完善一般来说,发生在融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融资行为属于私人契约,政府不宜介入这种本属于私人自治范畴的事务。但由于众筹涉及到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募集资金,并且其中融资者系使用他人的资金开展经营活动,这就使得公众小额集资与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密切关联,进而产生了金融监管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然而当前我国众筹的法律监管近乎空白,主要依赖融资者的自觉以及众筹平台的程序性监管。缺乏配套的法律环境,主要表现在:1、监管法律缺位国务院正就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进行统一部署,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等多个部委参与的《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即将公布实施。银监会负责监管p2p行业,股权众筹由证监会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则负责第三方支付的监管。2、监管体制不匹配当前并不是没有法律监管众筹,而是现有的《证券法》和《公司法》等法律存在针对股权众筹的制度障碍,这就直接阻碍了股权众筹在我国的正常发展。(1)众筹同时具有吸收公众存款、公筹资金、出售股权、跨市场理财等性质,同时涉及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三大机构的监管范围,此外众筹本身还涉及创意项目发起人的知识产权,显而易见...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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