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行为的表现主要分为医疗机构的过失和医务人员的过失。判断医疗过失的一般标准为:
1、医方在从事医疗、护理行为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和有关诊疗、护理规范,或者医院的相关管理制度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
2、医疗设备陈旧,缺乏基本医疗护理条件;
3、对于疑难病症的患者,医生未认真组织会诊,作出草率的决定,误诊错诊等;
4、相关医务人员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导致延误诊治或者抢救;对于病史的采集及病情评估草率和马虎的情况;擅自做无指征、有禁忌的手术和检查;擅自处理无法胜任的技术操作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