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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不是必须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可以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
不需要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申请后,可以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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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当事人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打算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首先要到相关医院复印有关材料。 2、申请鉴定可三选一,单方申请医学会不理。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共有三种途径,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任选其中的一种: (1)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3)由人民法院委托。 3、首次鉴定不满意可申请再次鉴定。患方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法定期限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基于现行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为保证法院审理医疗赔偿案件所依据的证据公正、科学、客观,笔者认为医疗过失鉴定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应建立医疗过失鉴定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由各医学专业专家、法院法医组成每个省、市设立医院过失鉴定专家库,按专业分组每次鉴定时,可由医患双方任意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与法院派遣的法医共同参加鉴定,体现医学过失鉴定的权威性、合理性。 二是医疗过失鉴定会可设立在司法部、司法局或学术团体,脱离卫生行政部门。每次鉴定由法院委托,法院法官主持,鉴定委员会秘书协同做文秘及辅助工作。 三是鉴定内容应包括:医患争议的医疗纠纷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确定医疗过失方的过错比例和确定患者自身条件及疾病本身发展转归因素所占的比例,患者伤残程度评定,患者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及所需相关的合理费用。 这样的医疗过失鉴定委员会将有利于医疗赔偿案件中过错责任的确定,能够为判案法官提供依据,也能够平息医患双方不平衡的心态,有利于医疗赔偿案件的公正处理。
医疗过失鉴定一般需要45天。根据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1、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1)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2、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过失鉴定过程中,如果有什么不了解的话,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给予您专业的帮助,更便于您的维权之路。以上内容就是ask.com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什么时候可做医疗过失鉴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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