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向假冒是什么意思
反向假冒和反向混淆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反向假冒是指将他人商品上的合法附着的商标去除,代以自己的商标借以盈利。而反向混淆则是指用自己的商品产生了冒用他人商标的后果。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目的和构成要件不同。...查看原文
2反向假冒构成犯罪吗
反向假冒会犯罪吗世界各国对于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立法基本上表现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将该行为视作商标侵权而通过商标法作出禁止性规定。另一种不是从侵犯商标权角度,而是从禁止不正当竞争的角度来看待商标反向假冒的,它们把禁止商标反向假冒放到不正当竞争法中。另外,《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也把它看作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予以禁止。我国新修订的《商标法》已明确地将商标反向假冒行为视作商标侵权行为,所以对于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可以用商标侵权对其进行规制。认为除此之外,还应该同时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进行规制,因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虽直接涉及商标使用的行为,却又具有很浓的不正当竞争色彩。并且同时使用两部法律对其进行规制还有如下原因:一方面《商标法》很难做到对注册商标进行全面的保护,另一方面由于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与商标保护在市场上的必然联系,《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存在部分规定交叉与重叠的情况,其中有些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必要的。有人曾形象地把传统知识产权的三项主要法律(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比作三座浮在海面上的冰山,而把《反不正当竞争法》比作在下面托着这三座山的水,《商标法》管不到的假冒商标活动,还可...查看原文
3反向假冒的构成要件
反向假冒和反向混淆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前者是指去除他人商标并使用自己商标盈利,后者是指自己商品冒用他人商标。它们在概念和适用上有明显区别。 反向假冒与反向混淆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反向假冒是指将他人商品上的合法附着的商标去除,代以自己的商标借以盈利。而反向混淆则是指用自己的商品产生了冒用他人商标的后果,这与用他人商品+自己的商标的作法不同。因此,反向假冒和反向混淆在概念和适用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反向假冒的法律要素及其应对策略 反向假冒是指他人恶意冒用他人的身份、品牌或知识产权,以达到欺骗、获利或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反向假冒的构成要素包括:1.明确的原权利人身份;2.被冒用的身份、品牌或知识产权的存在;3.恶意冒用行为的实施;4.对原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或潜在损害。为了应对反向假冒,原权利人可以采取一系列策略,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测市场、提高消费者意识、加强法律援助等。此外,建立合作关系、加强跨国合作也是有效打击反向假冒的重要手段。综上所述,了解反向假冒的法律要素,并采取相应应对策略,有助于保护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了解反向假冒和反向混淆的区别对于保护商标和知识产权至关重要。反...查看原文
4商标反向假冒的原因
商标反向假冒是指未经许可,更换注册商标并投入市场的行为。该行为主要由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者实施,目的是盗用他人声誉获取利润。反向假冒直接指向他人产品,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包括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销售侵权商品等。根据《商标法》,这些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商标反向假冒是一种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反向假冒是指未经商标专用权人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行为主体方面,其主体只有与被反向假冒人生产、制造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有关,而不包括该类商品的销售者在内。销售者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用自己的销售商标替换他人商标再将商品投入流通市场的行为不属于反向假冒商品行为。在行为人主观方面,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人主观动机主要是盗用他人产品声誉为自己创牌牟取不当利润。在行为对象方面,反向假冒行为直接指向他人生产的产品,其实质在于盗用或贬损他人产品的声誉。在行为内容方面,反向假冒表现为在市场上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以自己的商标标识替换他人的商标标识;将该商品继续投入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查看原文
5反向假冒如何维权
来电显示:我开了一家服装厂,商标进行了注册。前一段时间,我把厂里生产的价值30万元的服装批发给了一家贸易公司销售。最近我发现,该贸易公司竟然将我厂的服装上的商标撕掉,贴上自己公司的商标,再将服装卖出去,请问我应当如何维权?杨先生附记: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表示,该贸易公司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反向假冒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所谓反向假冒行为,是指在商品销售活动中将他人在商品上合法贴附的商标消除,换上自己的商标,冒充为自己的商品予以销售的行为。杨先生所在服装厂的商标已经注册,依法应当受到保护,贸易公司将购来的服装去掉他人的注册商标后,换成自己的商标并进行销售,显然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杨先生应当事先和购买人签订协议约定,限制贴牌的违法行为发生。发现对方的违法行为后,杨先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人士打假,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收集证据,通过法律诉讼维权。...查看原文
6反向假冒与反向混淆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反向假冒反向假冒,2001年《商标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新增第五十二条第(四)项,将学界惯称为反向假冒的行为明确为法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所谓反向假冒,是指在商品销售活动中将他人在商品上合法贴附的商标消除,换上自己的商标,冒充为自己的商品予以销售的行为。二、什么是反向混淆所谓反向混淆,是与传统意义上的混淆(正向混淆)相对而言的,即在后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已使之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以致于消费者会误认为在前的商标使用人的商品来源于在后商标使用人或认为二者之间存在某种赞助或认可的联系。实践中,在后商标使用人可能将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用作商标、商号、商品名称等商业标识。反向混淆一词并不是传统商标法律制度中的概念,它是由上世纪70年代美国法院通过若干相关案例提炼而来。我国商标法并未明确规定反向混淆问题,学术界对此也鲜有论及,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纷繁复杂,法院在处理商标侵权诉讼时却不可避免地触及到了利用传统商标混淆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此类案件的出现在司法界引起了一些思考,反向混淆能否作为认定商标侵权的一种依据,现行的商标混淆能否向反向混淆扩张,这一系列的疑问...查看原文
7正向假冒与反向假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了反向假冒的构成要件和处理方式。当事人可协商解决纠纷,若无法达成一致,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起诉或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可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制造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超过五万元的可处罚款不超过违法经营额的五倍,未达到五万元的可处罚款不超过二十五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反向假冒的构成要件包括:一、侵权人是销售商或中间商;二、侵权人去除或覆盖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若侵权行为引起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正向假冒与反向假冒:区别、法律责任和防范措施 正向假冒与反向假冒是指不同方向上的假冒行为。正向假冒是指将自己...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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