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银行被接管的前提是什么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商业银行被接管的前提是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 这种情况下,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对银行进行监管。...查看原文
2政府可以接管银行吗
政府能管银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地方政府在银行监管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直接管理地方银行和协助中央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银行。...查看原文
3怎么接管商业银行
一、怎么接管商业银行1、接管决定人民银行认为商业银行出现危机时,可以决定对其接管,并组织实施。接管决定由,扣国人民银行予以公告,公告应载明下列主要内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名称;接管的理由;接管组织;接管期限。2、接管的法律后果(1)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接管组织的组成人员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2)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发生变化。(3)接管期限届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以维持金融行业的稳定。3、接管终止商业银行法第6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管终止:(1)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扣国人民银行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期限的届满一般有两种可能,其一是接管成功,银行恢复正常的经营,存款人的利益已经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其二是接管不成功,银行的经营危机仍然没有消除,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该银行将被转入清算。(2)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经恢复正常经营能力。(3)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这里所指的合并,意味着被接管的银行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合并后的银行全部承接,存...查看原文
4商业银行接管的条件和目的
商业银行的接管是指当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派遣人员进驻并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其经营理权的制度。1.接管的条件当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信用危机的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不能应付存款人的提款,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以及同业拒绝拆借资金,为原客户和市场所普遍拒绝其服务。商业银行有以上这些情况之一的,即可被视为发生信用危机。2.接管的目的指中央银行对拟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因为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是由负债筹得的资金构成的,而负债资金主要是各种存款,包括社会存款、中央银行贷款、同业拆人等款项。存款是银行欠他人的债务,如果银行经营不善,就会减少直至消灭债权人的利益,为此,债权人应当关心自己的财产被使用的情况,但是,由于绝大多数存款人缺乏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加之商业银行独立自主经营,外人难以知晓情况和难以监督。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中央银行依法代表所有的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对商业银行的财务经营情况实行监管,当其经营出现危机时,就子以接...查看原文
5商业银行接管的法律规定
接管是金融法律制度中的内容,是用来挽救已经出现问题的商业银行的一项措施。商业银行的接管是指当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派遣人员进驻并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其经营理权的制度。1.接管的条件当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信用危机的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不能应付存款人的提款,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以及同业拒绝拆借资金,为原客户和市场所普遍拒绝其服务。商业银行有以上这些情况之一的,即可被视为发生信用危机。2.相关法律法规第六十四条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第六十七条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管终止:(一)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二)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查看原文
6商业银行接管程序
商业银行的接管是指当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派遣人员进驻并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其经营理权的制度。1.接管决定人民银行认为商业银行出现危机时,可以决定对其接管,并组织实施。接管决定由,扣国人民银行予以公告,公告应载明下列主要内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名称;接管的理由;接管组织;接管期限。2.接管的法律后果(1)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接管组织的组成人员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2)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发生变化。(3)接管期限届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以维持金融行业的稳定。3.接管终止商业银行法第6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管终止:(1)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扣国人民银行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期限的届满一般有两种可能,其一是接管成功,银行恢复正常的经营,存款人的利益已经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其二是接管不成功,银行的经营危机仍然没有消除,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该银行将被转入清算。(2)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经恢复正常经营能力。(3)接管期限届满...查看原文
7商业银行破产由谁接管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不同于企业破产,采用接管终止方式,旨在保护存款人利益,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清偿顺序为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费用、社保费用、税款和普通债权,如资金不足则按比例分配。 商业银行在面临破产清算时,并不会像企业破产那样一倒闭就意味着倒闭,而是称之为终止和接管。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当商业银行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接管结束后,接管组织应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把经营管理权交还给商业银行。 在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清偿的顺序为: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的破产债权。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照比例分配。 因此,商业银行破产清算的顺序不同于企业破产清算,是一种特殊的接管终止情形。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与企业破产不同,被称为终止和接管。根据《商业银行法》,在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查看原文
词条目录
看完词条还不懂,在线问律师吧
3分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