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犯罪有没有专属管辖
一、什么是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二、刑事犯罪有没有专属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专属管辖的规定,但民事诉讼法是有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刑事犯罪是没有专属管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三、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查看原文
2专门管辖规定(刑事)
专门管辖规定(刑事)。专门管辖规定(刑事)第二十七条【专门管辖】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三)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查看原文
3什么是刑事管辖?
刑事管辖的内容:一、立案管辖;二、审判管辖;三、级别管辖;四、专门管辖。一、行纪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如何界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在行纪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应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委托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如果委托人向行纪人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一、级别管辖是什么:管辖是指该案件由哪个国家机关行使权利进行处理,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民事案件中只有审...查看原文
4专属管辖的意义
管辖的法律意义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管辖与主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两者又有着紧密的联系。主管,是确定管辖的前提和基础;管辖,是对主管的体现和落实。没有主管就无法确定管辖,没有管辖主管的确定就丧失其意义。管辖与管辖权、审判权也不同。审判权,是国家赋予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管辖权,是每个人民法院对于某一具体案件进行审理的权限,即对该案有权行使审判的权力。由此可见,审判权是确立管辖权的前提,而管辖权是对审判权行使的落实。因此,从诉讼理论上不得将三者混为一谈,否则在实践中必然造成错误。管辖恒定,是指管辖权的确定,以原告起诉时为准,此后无论案件情况有何变化,案件始终由受诉法院管辖。管辖恒定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案件得到及时审理,防止诉讼的延误。专属管辖适用的情形在我国,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的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查看原文
5刑事管辖原则
刑事管辖原则可以分为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以及普遍原则。属地原则是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刑法。属人原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查看原文
6刑事案件管辖由谁管辖
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有利于收集和核实证据,查明有关案件情况,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刑事案件。但是,有的刑事案件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一、信用卡盗刷报案管辖的规定是什么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首先针对于信用卡盗刷的相关案件中是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相关的管辖。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来进行相关的管辖处理。并且一旦进行报案公安机关就进行相关调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查看原文
7刑事管辖异议制度
建议建立管辖权异议制度(一)设立刑事管辖权异议是刑事诉讼法原则的必然要求,必须要求司法机关严格按照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行使管辖权。一方面,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刑事管辖权进行了具体划分,赋予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管辖犯罪的具体权力,即从积极的角度实现国家对犯罪的程序管辖。另一方面,建立刑事管辖权异议制度,赋予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权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司法机关行使管辖权的错误或不当,使司法机关行使管辖权符合程序法制原则,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合理启动和规范运行(二)设立刑事管辖权异议是保护人权的有效手段设立刑事管辖权异议对保护被害人的意义。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简称双方)犯罪事实属实的,被害人的权利应当得到比双方更多的保护。如果司法机关的错误管辖可能导致二者获得不正当利益,被害人应当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及其合法权益。例如,被告抢劫了受害人的巨额财产,造成受害人重伤。在这种情况下,它应该由中级法院管辖。如果此时基层法院有管辖权,被告可能会被判相对较低的刑期,这对被害人极为不公平。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可以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我国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制度的缺失导致了诉讼实践...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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