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
属于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婚前一方购买房产的,原则上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购房一方将房产登记另一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
2、若存在分割房产情况的,可以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因此,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以此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才可得到充分保护。
3、如果是婚前的房产婚后夫妻双方合同还贷,那么婚前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要分出一半给对方补偿。
如果婚后加上了对方名字,那么就不区分婚前婚后部分,按房屋现值给对方一半。
婚前房子加名字是否有效
有效。
1、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不菲的税费。
2、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
3、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即离婚后财产是对半分割的。但是一方如果能够拿出出资证明,则有可能不在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见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要双方持证件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