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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金与债权能抵消吗

2022-04-15 648人已浏览
  • 孔晓雪律师

    孔晓雪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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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能够相互抵销的债务应该是双方互相负有同一性质的债权债务,并且都已经到期;所以按照这一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金与不具备人身性质的债权是不能抵销的,并且,人身损害赔偿具有人身专属性。但是如果双方确实达成合意,不涉及通过诉讼行使抵销权,那么这种操作也未尝不可。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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