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多年来,该中心为当地公积金管理职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中心概况
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规审计科、归集执法科、个人信贷科、项目贷款科、计划财务科、科技信息科、客户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等10个科室,下设中心营业部、衡南县管理部、衡阳县管理部、衡山县管理部、衡东县管理部、常宁市管理部、祁东县管理部、耒阳市管理部、南岳区管理部等9个经办网点,共有在册干部职工137人。
截止2016年4月底止,中心累计缴存总额150.41亿元,累计缴存人数36.83万人,全市建制单位4718家,累计提取66亿元,缴存余额84.10亿元。累计向5.67万户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4.70亿元,个人贷款余额47.96亿元,为政府增加税费收入96.93亿元。
二、主要职责
(一)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委托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派出机构的内部核算;
(五)审核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八)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九)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帐;
(十)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十一)组织建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派出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等。
以上就是衡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主要是从概况和主要职责两方面阐述的。该中心内设公室、人事教育科、法规审计科等等10个科室和营业部、衡南县管理部等9个经办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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