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男子经预谋后,故意与其他车辆进行碰撞制造交通事故后向被害人勒索钱财以及向保险公司进行骗保,后在理赔过程中露出马脚相继被抓获。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十六名被告人结伙碰瓷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王某、唐某等16人经预谋后,于2007年6月至2007年11月间,分别结伙驾驶爱斯特拉牌、高尔牌轿车,与刘某、候某等4名被害人驾驶的内蒙古及宁夏牌照的大货车进行碰撞,后以不支付修理费用就不让离开为由,向4名被害人索要人民币共计7.7万余元。该16名被告人经预谋后,还于2007年7月至2007年9月间,分别结伙驾驶夏利牌、高尔牌轿车,故意与北京牌照的克罗玛牌、超级沙龙牌轿车发生事故,骗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金人民币2.9万余元。被告人杨某等人再次碰瓷诈骗时,因进行保险理赔所需证明材料不齐备,涉案被告人相继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被告人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提请法院数罪并罚追究16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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