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邻居违建不仅违反了城市管理规定以及房屋规划设计的规定,而且还可能会侵犯到其他邻居的合法采光权、通风权、共同用地使用权、房屋质量安全等多项合法权利。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等等。对于邻居存在违建情形的,可先通过劝说阻止违建,如劝说无用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城市管理部门、规划局等部门提出举报投诉,由政府部门出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也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违建邻居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以及赔偿相应的损失。
邻居违建未解决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邻居违建起纠纷,业主起诉维权
丁先生和陈女士在某新城的房子与邓先生相邻,两房之间有一公共平台相连。邓先生相连接的平台安装铁制栏杆将公共平台围住,并在外墙安装燃气箱。
后来,在物管公司的干涉下,邓先生主动将违规加建物拆除,并口头承诺不再占用。但随后,他又不顾物管公司的阻止,再次违规加建并拒不拆除。2013年1月,丁先生和陈女士起诉到法院。
2014年1月,市第一法院一审判令邓先生限期拆除违规建筑。但是,这一判决生效后,邓先生没有履行该判决。2014年7月15日,丁先生和陈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邓先生拆除了围栏,双方房屋相邻的公共平台已恢复原状。
但是,丁先生和陈女士又被物管公司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他们从2013年12月开始拖欠物管费。
业主质疑物管服务拒交费,是否有理?
丁先生和陈女士认为,物管公司没有履行职责,致使小区的很多共有部分被各业主违法占用,物管公司不但没有规范好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的使用行为,反而放纵非法占用共有部分的行为。
物管公司允许相邻业主签订协议书,在较大的公共平台搭建违章建筑和构筑物,将共有部分私有化,导致小区秩序混乱,小区内出现大量违规违章建筑。丁先生和陈女士在法庭上说。
物管公司虽然向邓先生提出拆除违章建筑的要求,却没有尽到阻止违章建筑搭建的职责,如阻止违规施工人员及材料工具进入小区、让违规业主停止违规行为等。
丁先生和陈女士还提出了反诉。物管公司本应该通过诉讼方式拆除违章建筑,反而让我们打官司要求邻居拆除违章建筑,为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误工费等,都是因物管公司造成的。他们反诉向物管公司索赔5100元。
法院认定物管已尽责,业主终审败诉
物管公司则认为,他们在邓先生对公用露台进行违法装修一事曾进行积极的跟进,也通知过相关部门进行了干预,但邓先生都拒绝拆除。物管公司没有强制执法权,不能直接对邓先生的违建进行强制拆除,但整个过程都在劝导邓先生。
法院认为,邓先生占用与丁先生和陈女士相邻的公共平台这一纠纷,在物管公司的作为下,邓先生曾主动拆除了加建物品,邓先生再次加建后,物管公司也进行了阻止。因此,物管公司已尽必要的物业服务管理职责。法院一审判令丁先生和陈女士支付拖欠的物管费共计7000余元,两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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