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方允诺是什么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又被称为"单独行为"或"单务约束"。单方允诺的核心在于,民事主体单方为自己设定义务,使对方获得权利。根据《民法典》的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在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其处分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作出的意思表示,不需要任何人的任何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单方允诺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时,就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表意人即负有了其为自己所设定的义务。
二、单方允诺行为能否撤销
单方允诺不允许随意撤销允诺,如果因撤销允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又被称为“单独行为”或“单务约束”。
单方允诺的核心在于,民事主体单方为自己设定义务,使对方获得权利。根据民法典的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在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其处分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民事主体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物质上或精神上的需要,为自己单方面设定义务,放弃对于他方当事人给付对价的请求。
三、单方面承诺构成合同吗
单方面的承诺不能构成合同,只有经过对方当事人的承认之后,其承诺才相当于合同,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对该承诺内容予以认可的,承诺属于单方面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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