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标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抽头渔利总额超过5万元;2、赌资总额超过50万元;3、累计赌博人数超过100人;4、开设赌场的人向赌徒提供累计赌资100万元以上,或者累计利润10万元以上;5、吸引未成年人赌博;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依据是什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03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假冒他人专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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