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父母借给子女的,则为借款。
2、至于在没有证据证明是借款的,则认定为赠与。
(1)在结婚前,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增与,该出资应是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增与给夫妻双方的,则该出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结婚后,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增与,该出资应是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只增与给自己子女的,则该出资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一方单独处置吗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我国法律中有具体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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