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居住证,解决与他人合租烦恼
时间:2023-07-07 18:01:02 6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租房合同没有本人名字可以提供其它有效的居住证明去办居住证。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租房协议、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暂住地派出所申请即可。当日就可以办理,不收任何费用。《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作废。《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居住证》。

上车牌必须要居住证吗

一、上车牌必须要居住证吗

1、上车牌是否需要居住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在户籍所在地上牌是不需要暂住证的;

(2)如果不是在户籍所在地上牌。需要提供当地的暂住证,且要保证暂住证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

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居住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填写表格;

3、街道办进行审核;

4、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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