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证在工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是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并赋予每一个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机构颁发的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标识。覆盖所有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以及内设机构,是连接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管理系统的桥梁和不可替代的信息传输纽带。目前已在工商、税务、银行、公安、财政、人事劳动、社会保险、统计、海关、外贸和交通等40余个部门广泛应用,已成为单位在进行社会交往、开展商务活动所必需的“身份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1.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IC卡;
6.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法规手册》第一条组织机构代码的每一项法规规章的制定或重要文件的发布,都是与各个时期组织机构代码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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