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的相同和区别如下:
1、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说,所有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教唆犯罪方法罪的主体;
2、犯罪主观方面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两者的相似之处是可以直接故意构成;
3、犯罪侵犯的异较大。教授犯罪方法罪所侵犯的客体是确定的,而教唆犯罪的客体是不确定的,随着教唆内容的不同而变化;
4、犯罪的客观方面也有相同和不同之处。同样的传授和教唆的形式上既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
5、犯罪形式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是行为犯,只要传授犯罪方法,就构成犯罪既遂;教唆犯基本属于结果犯,既遂标准不同;
6、罪名和法定刑的规定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是一种独立的犯罪,教唆罪不是一种独立的犯罪。
传授犯罪方法与教唆犯罪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教唆犯罪并无特定的和统一的直接客体,具体的教唆行为侵犯的客体,就是所教唆之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而本罪作为独立的犯罪,有其特定的和统一的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不同。教唆行为的本质是制造犯意,为引起他人的犯意,教唆犯往往来取劝诱、挑拨、威胁等手段。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的本质是将犯罪方法传给他人,为达到这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言传身教,从犯罪对象上来说,教唆犯的犯罪对象限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而传授犯罪方法的对象则无此种限制,无论向何人传授犯罪方法都构成该罪。
3、主体要件不同。对教唆犯罪而言,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教唆他人实施本法第7条第3款规定的各种罪,才有可能构成教唆犯罪的主体;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只能是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传授犯罪方法罪是已经触犯了法律,而且这种行为也会给他人带来很大的伤害,犯了此罪只要承担错误的情节良好,而且也没能造成很大的伤害,就有可能会减轻自己的刑法,但为我们自己就应该要坚守自己的立场,不要听信别人的话语,这样才不会违反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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