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证据,可以写投诉,拿着双方的身份证和证据复印件,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的。如果你赢了官司,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有财产,法院将帮助原告追偿债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一年前报告其目前和一年的财产状况。
欠款人无力偿还欠款怎么办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民法典第678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即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如果对方已经借款完成的话但是使用的时候并没有依据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用款用途来使用,这个时候债权人是可以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是提前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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