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可以登记,也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正在被执行刑法、或者是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正在被被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因为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没有满足五年的人;个人负债数额较大的,到规定期限还没有还清的。
什么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下列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1、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时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2、法定代表人未尽到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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