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6年11月20日,石家庄市国税局查出,20家企业从2003年到2005年应补税款8986万元。河北省地税局负责稽查80家企业,该地税稽查局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查出应补税款700多万元,加上石家庄市地税稽查局此前查处的应补税款共计1.3亿元。
房地产商一夜暴富的神话人们熟知已久,房地产行业称得上是当前“薄利时代”里最最“暴利”的产业。前几年,有房地产业内人士自暴“黑夜有多黑,我就有多黑”,房产商在高楼大厦下的“阴影”和傲慢狂妄的“高论”,常常让人目瞪口呆。那么,1.3亿元应补税款,是不是“黑夜有多黑,我就有多黑”里的显著一黑呢?房地产商偷税的“黑夜”究竟有多黑?
不知道偷逃税是否已是当下房地产行业的“潜规则”之一。我们还可以看看另外的一组数据。200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推出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其中“300名内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的名字出现”这一信息,引起了公众和媒体的关注。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2002年度、2003年度、2004年度,房地产蝉联“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之首。有人质疑,如此暴利行业,为何成为纳税的“侏儒”?房地产企业的纳税问题一直突出存在。去年年中,媒体曾披露:北京偷税补缴款八成来自地产商——该市2005年查补税款近4亿元,其中房地产企业所补缴金额超过八成。北京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房地产企业一直是查补税款的大户。从2003年至今,连续开展了3年的房地产税务专项检查,在查处的案件中,房地产企业补交税款往往都在上千万甚至上亿元。
放眼全国,究竟有多少房地产企业暗地里乐于此道而未被曝光?“房地产企业补交税款都在上千万甚至上亿元”,是不是说明我们的税收监管制度还有不少漏洞?前几年,国家把房地产业作为一大支柱产业大力扶持,使这个行业空前繁荣。企业发展了,照章纳税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想到该行业却成了偷逃税的“主力军”。
另外,从报道来看,被查的石家庄房地产企业大多数仅是补缴了税款,只有一家公司因偷税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总经理已获刑。如果查处仅仅到此为止,那就不免让人更加疑惑了: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偷税罪,他们有没有触犯刑律?触犯刑律的会不会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只是轻描淡写的处理了事,他们今后会不会心存侥幸,故伎重演甚至变本加厉?
黑夜总要过去,明媚的阳光终将让一切大白于天下。人们期待法律的利剑快快将“黑夜”里的“阴霾”驱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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