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他人身份可能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量刑是:
(1)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有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方面。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虚假身份证件或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该结果发生;
3、犯罪客体。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信用,及行为人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虚假身份证件会对社会诚实信用秩序带来破坏;
4、客观方面。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真实身份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虚假身份证件的行为。
犯什么罪可构成冒充他人身份罪
侵权表现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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