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想通过银行查对方的存款,一般至少要知道对方的帐号或者对方开户的银行支行,律师建议,一旦进入了离婚程序或者一方已有离婚打算,对方很有可能提前转移财产。等对方转移财产之后,再想要对方的存款就比较困难了。
2、银行一般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所以如果通过律师调查也要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来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要在知道帐号或开户的银行支行的情况下,才能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
3、一般情况下,通过银行查存款,一般至少要知道对方的帐号或者对方开户的银行营业点。对此,离婚当事人一定有充分的准备,否则会使得调查工作很难进行。
4、目前,调查他人的银行存款,需要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且在知道上述银行信息的情况下才能取得存款信息,否则只能由法院向银行取证。
一、如何查询他人名下存款情况
普通市民是无权查询别人银行存款的,私自查询他人存款属于侵犯他人的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只有市民涉嫌违法经济犯罪时,公安、检查院、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有权调取当事人银行存款帐户,调查当事人是确实有经济犯罪的事实。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只能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
二、如何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
1、房产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是两类: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在对方手里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置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情况。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当事人既可以自己去查询,也可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去房产部门调查该房屋的产权档案,相关资料由房产部门盖章确认。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当事人需要将该房屋的位置及登记名字搞清楚,如果是以对方名字登记的比较容易查到,如果不是登记在对方名下,则当事人还需证明对方是该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如果只知道该房屋存在,但不知道具体位置,就应当留心对方的行踪,细心调查获取线索。2、存款夫妻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有的当事人不知道自己家存了多少钱,在哪个银行存的,于是取证就成了难题。如果当事人只知道存款在哪个银行,但不知道帐号及数额,可以申请法院去调查。如果对存款的银行、帐户、数额等一概不清,法院就难以帮助查询,也无法支持相关诉求。3、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查询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股票、基金方面的证据,也需要申请法院调取。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股票、基金开户的证券公司、资金帐户等信息。如果对相关信息一概不清楚的话,法院同样难以调查到相关信息。4、股权如果夫妻离婚时,双方还涉及股权的分割问题,就需要当事人向法庭提供对方在公司所占股权的比例。否则,会影响当事人对股权的分割。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确认股权比例一般以工商登记为准。所以,事先必须进行工商查询,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工商局印章。工商登记查询能比较详细地显示公司的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的股权比例以及公司股东的变更情况等,工商查询一般须委托律师办理。5、保险目前,购买各种保险的情况日益普遍,在离婚案件中又出现了分割保险利益的问题。在诉讼中,常常是当事人明知家里共同买了保险,却没有保险单或者保险合同作为证据者知道对方买了保险,但不知是哪家保险公司的什么险种。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应提供基本线索申请法院调查,如果不知道任何具体信息,法院也很难调查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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