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养老保险都是不能退的,只有出现以下几种特殊情况时,投保人才可申请退保:
1、出国定居:投保人可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按规定计算本息;
2、在职死亡:这种情况下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职工在职期间缴费的年限领取本息;
3、重复缴费: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多缴的部分可进行退还。
农村养老保险不想交了怎么退
农村养老保险不想交的退保流程如下:
1、退保人要写一份退保申请,写明退保的原因,并附带相关材料,如升学、招工、户口迁移等材料,到乡管理机构办理手续;
2、乡管理机构要对其有关证明审核,并签署意见,与申请退保者的缴费证、缴费记录卡一起上报县级保险机构。县级保险机构要再次对上报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退保条件者,要为其核算退还的保险金数额;
3、退还正常退保者和非正常退保者的保险金额,要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计算。对正常退出保险者,按年复利7.5%计息退还个人。集体对其补助部分,在扣除管理服务费并按年复利率7.5%计息的基础上,由各地视情况决定退还个人的比例。集体补助不退给个人的部分,记入基金。对非正常退保者,只退还保险对象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金,集体补助部分的金额,根据不参加保险集体不予补助的原则,原已记入个人名下的集体补助不予退还,记入基金。
因下列情况之一退出保险者,为正常退出保险:
1、保险对象的户口由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村户口;
2、保险对象户口迁移而迁入地还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3、保险对象在缴费期内死亡。(参保对象死亡后,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以上情况之外的退保者,为非正常退出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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