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抚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抚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对等的吗
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并不是对等的,赡养和抚养不相同。抚养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父母对外孙子女、孙子女或者子女履行的义务,而赡养泽与抚养是相反的,赡养是其晚辈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长辈履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民法典继子女抚养关系能解除吗
民法典继子女抚养关系能解除。
1.因继父母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
2.未成年的继子女,因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而终止其与继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协议解除。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既然是一种拟制血亲,可以因协议而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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