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增加的,公司增加增资,要到工商局办理相应的手续。2、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货币增资,就向工商申请,工商会指定银行开户,开户后打入增加的货币,向会计师事务所写检查报告书交给工商即可。如果是无形资产增资,先找评估公司写评估报告,然后找会计师事务所写验资报告和财产转移报告,写完后直接拿报告找工商增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验资所需资料如下: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以前各期验资报告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入资书(一式两份)上述资料除入资书外需要盖公章。
公司注册资金增加怎么办理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吸收外来新资本,包括增加新股东或股东追加投资,另一种则是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另外也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情况。公司增资必须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履行增资的法定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公司法》第201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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