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版权的法律责任,根据侵权行为及侵权后果的不同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法律对侵权人施加的首要目标便是停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利人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这是侵权人要承担的首要民事责任。如果著作权侵权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侵权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违法性。网络著作权的存在是网络著作权违法行为发生的前提。一般来说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存在是指确认权利人对互联网上正在进行传播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违法性是侵权行为承担法律上所规定的民事责任的必要构成要件,行为人一般就对自己所作的网络著作权的违法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要条件之一。不论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规则要件,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规则要件,都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构成要件。
作为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之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应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网络著作权的结果。
其次,网络著作权侵权所致损害有可补救性。
第三,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具有客观真实性。
第四,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具有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三)侵犯网络著作权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间的因果关系。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它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具有复杂性,客观性和周期性。
(四)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所谓归责原则即确定责任归属必须依据的法律准则。对于网络著作权的归责原则有两种观点:
1、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民法典对侵权行为规则原则的一般性选择,除了六种特殊侵权行为外,其他侵权行为都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理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著作权侵权责任的承担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为先决条件;
如果对适用网络信息等网络著作权加以严格限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势必会阻碍网络信息的传播行为,对于我国正在迅速成长的网络信息传播产业起到负面作用。
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不影响其责任的认定。法院处理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只需审查损害后果是否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
因为网络著作权是一种无形财产,不能采取像有形财产那样以占有或登记的方式达到公示效果并积极排除第三人的侵扰,只能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以被动的方式加以保护。
由于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被动性及时间地域的限制,使得其很容易被侵害并且手段隐蔽。在这种情况下,连确定侵害主体都困难,更难说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的确定了。
二、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罚的
需要看侵犯的具体是什么类型的版权,有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其中赔偿损失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2、行政责任: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罚款;
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对于已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权利人还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商标侵权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商标侵权承担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民事责任。商标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3、刑事责任。商标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据确定的罪名,按照《刑法》中的量刑标准,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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