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时间:2023-05-08 21:31:12 2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积金提取主要是指缴存人满足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并且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的一种行为。但是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并不是随意就能够提取的,根据公积金相关法律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如果是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二)离休、退休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三)职工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不再原单位上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职工出境定居;

(五)职工将公积金用作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六)如果职工是租房,并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将户口也迁出本市的;

(八)不是本市户籍的职工并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相关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职工享受城镇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自己的生活也有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如果是职工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那么相应的就要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是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那么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就有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果是职工公积金所有人死亡,也没有继承人和没有受遗赠人的,那么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职工需要提供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般来说,大家在将申请材料送达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公积金会在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这下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吧。想要提取公积金的,如果是满足以上条件中的一条或者多条,就可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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