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信用卡诈骗罪的,哺乳期对量刑并无重大影响,但可能是法院考量的酌定量刑的因素之一;法院最终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等规定定罪量刑。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第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意味着在哺乳期,对于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哺乳期犯罪应如何处理
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即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逮捕。但可以先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因此对于哺乳期犯罪,如应当逮捕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至于具体量刑要结合案情、犯罪数额、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如有无自首、有无退赃等。与是否哺乳期无直接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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