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一定在户口所在地。根据相关规定可知,民事诉讼原则上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户籍所在地并不是经常居住地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起诉离婚是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故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例外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对不在境内、下落不明等情况的人提起离婚则以原告住所地、常居地为准。
结婚登记必须去户口所在地吗
结婚登记地必须是户口所在地,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婚证必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地领取,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也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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