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收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
2.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3.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
4.因与坐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5、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
二、办理材料
【申报材料:】
(一)律师执业证注销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执业证正本及复印件;
(四)关于终止执业的说明;
(五)已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三清证明(案件、卷宗、财务)等交接手续(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申请注销执业证书的,应当先办理退伙手续);
(六)主管的市级、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没有未结的行政处罚和投诉案件的证明;
(七)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需要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当事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行政许可决定被撤销、撤回的;
(三)行政许可证件被吊销的。
三、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2.受理
对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
对材料不全的,当场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在材料补齐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4.决定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同意转报省厅的决定
四、办理地点
无锡市市民中心10号楼711
联系电话:0510-81822168监督电话:0510-81822176
五、办理时间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夏令时: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相关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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