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其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车主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无驾驶证的人或者有其他过错,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要重视地方法院的司法实践。
借款人无证驾驶,在事故中死亡,造成损失的,贷款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借贷者无证驾驶,而借贷者明知是借车的,他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借款人造成的损失是他自己的风险,这是对自身安全的漠视。原则上,他应该自己承担风险。但是,贷款人知道借款人没有驾照驾驶,他也有过错,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借车人有驾照,借车时有明确约定。借款人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所有人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按照机动车营运控制和经营利益所有权原则,将机动车出租、出借给他人,机动车所有人依法将机动车转让(出租、出借)给他人,车辆的承租人和借用人已成为机动车营运控制人和营运利益的利益所有人。因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和借款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明知机动车有缺陷,仍出租、出借机动车的,或者明知承租人、借用人不具备使用、驾驶机动车的资格、技能的,仍出租、出借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信托关系,出租人、承租人、贷款人、借款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害人可以向其中一方或双方提出赔偿请求,更有利于被害人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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