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被告不在同一地区,应在哪一地区开庭
时间:2023-03-13 14:22:08 1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关于原告与被告起诉地应该在哪个法院这个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一)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遵从“原稿就被告”的原则1.被告为公民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外“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追究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无经常居住的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之后法院一般是去监所开庭的;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如仅是对方被监禁的;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可。

关于原告与被告起诉地应该在哪个法院这个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一)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遵从“原稿就被告”的原则1.被告为公民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外“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追究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无经常居住的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之后法院一般是去监所开庭的;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如仅是对方被监禁的;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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