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权县老颜集乡张新庄村一名窑主,因烧制砖瓦在可耕地上非法取土,造成大量耕地被毁,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2004年5月,老颜集乡张新庄村三名窑主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可耕地上非法取土,取土深度达1米,10.9亩耕地的耕作层造到严重破坏。取土现场大坑小洼,存满积水,周围的农田面临着塌方,无法耕种,附近村民纷纷向国土资源局举报,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民权县国土资源局林七中心所执法人员多次阻止其违法行为,三名窑主置若罔闻,继续取土。鉴于此案破坏耕地数量较大,已触犯刑法,11月20日,土地执法人员将该案件移交给了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其中一名窑主被依法拘留。经过耐心教育,该窑主深刻认识到了破坏耕地的严重性,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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