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二、严格按照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执法,不越权,不滥用职权。在处理行政违法案件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及时、公正、适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三、认真执法行政处罚法,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行政处罚。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遵守监督管理制度,杜绝错案和因执法过错引发的上访案件。
四、切实贯彻《行政复议法》和《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积极配合市区局办理复议案件,并严格执行复议决定。积极配合市区局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
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遵守行政执法责任制。服从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积极参加考核,接受监督及奖惩兑现。杜绝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杜绝执法违法问题。
1、负责为纳税人办理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税务登记,并负责对接收的有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工作;
2、负责征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工作;
3、负责将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税务登记的有关信息正确录入征管软件工作;
4、负责核定税种、税目工作;
5、负责依法对税务登记方面的税收违法违章行为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工作;
6、负责按规定程序对纳税人税务登记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的工作;
7、负责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认定的非正常户进行公告的工作;
8、负责将非正常户认定书的有关信息正确录入征管软件工作;
9、负责在网上申报平台进行申报资格登记;
10、负责更新网上申报平台中的开户银行、账号;
11、负责在网上申报平台进行申报资格注销,在CA证书系统注销企业的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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