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的异地追债手段有协商、调解、诉讼等,但是如果借贷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一、被高利贷起诉该怎么办
由于高利贷是违法行为,所以被放高利贷人起诉后,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高利贷贷款合同是否有效
高利贷贷款合同不一定有效。如果双方确实有借款协议,也签订了合同,合同中关于借款的约定是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且已经支付的,应当返还,即超过利率部分的利息协议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合同约定年利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已经支付的贷款人不需要返还;未支付的借款人不需要支付这部分利息。同时,民间借贷利率不支持复利计算和预扣利息。
三、银行借款利率一般多少是合法的
在我国法院审判实践当中,对于民间借贷利息主要有以下几种认定:
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属于无息借贷。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第二,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为了避免当事人约定利率过高、债务人承担利息过高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在有息借贷中,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果超过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第四,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第五,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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