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营业执照注销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5、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什么
(一)清理、核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
(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三)《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
(四)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五)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六)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
(七)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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