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无可厚非的事。那么如果欠债的人发生意外离开人世了呢,他身前所欠的债务又该怎样呢,需不需要偿还,又应该由谁去偿还呢?
债务人去世后生前欠债还需还吗
需要还,欠债人离世后他所欠的债务应该由他的财产继承人偿还。遗产继承人应该以他继承的所有遗产的实际价值作为限制来缴纳相应的税款和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如果实际欠的债务超过继承的财产的价值,超过的部分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偿还或者不偿还。如果遗产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也就相应地没有后续的债务偿还问题,就完全不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遗产的继承的情况有:
1.先确定清楚所继承的遗产。由于负债人的意外离世,他的财产还是属于家庭共有财产,需要先进行财产的划分,划分清楚之后,属于过世负债人的财产才能归属于遗产,继承人才有权继承,并以此作为偿还负债人生前所欠债务的根据。
2.关于遗产的接受者,除了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还有遗嘱里面写明的继承人以及受遗赠人。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是先由法定继承人去偿还负债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所有债务,如果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不足够去偿还需要偿还的债务,那么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按照所继承遗产相应的比例去偿还。在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就会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各自继承的相应的比例进行债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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