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予批捕还是有可能判刑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
一、公安机关如何执行逮捕
我国法律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执行逮捕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公安人员进行。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宣布对其依法逮捕。然后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盖章。被逮捕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执行逮捕的人员应当予以说明。被逮捕人如果拒捕,执行人员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武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如果因被逮捕人死亡、逃跑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逮捕或逮捕未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如果是公安机关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由公安机关通知。
二、取保候审什么情况下要申请
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第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第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第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第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第八,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三、下逮捕通知书后嫌疑人逃跑了会怎么样
下了逮捕通知书后,犯罪嫌疑人逃跑了,办案单位可以网上通缉,被抓获后可以依法从重给予处罚。刑侦部门根据案情需要报请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请逮捕,经检察院同意并出具逮捕证后,刑侦部门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嫌疑人逃脱,将列为在逃人员进行网上抓捕,如果牵扯案情过于重大且事情清楚证据充分,可以报有权机关开具通缉令进行通缉,经网上追逃和通缉被抓获的人员,将比照刑法规定由刑侦部门向检察院如实反映进行从重起诉。
批捕通知书下了并不是判刑,批捕后还有侦查阶段,侦查结束后,构成犯罪的,还有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逮捕通知书只是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通知被逮捕人家属,被逮捕人何时因何被逮捕,现羁押地点,是审判前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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