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的犯罪类型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存在未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存在未遂。该罪名属于行为犯,即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所谓不特定,是指犯罪行为可能侵犯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结果事先无法确定,行为人对此既无法具体预料,也难以实际控制,行为的危险或者造成的危害结果可能随时扩大或者增加,从这个角度来说,所以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已成立犯罪,不以结果定罪,不存在未遂的状态。
二、两高放火罪司法解释
放火罪的司法解释是,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罪名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的实施了危害或者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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