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征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时间:2023-06-25 08:02:44 38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非法征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

(一)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

(三)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在客观上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征用土地的行为。

一、中国刑法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纵容黑社会组织罪的主要要成分是什么

纵容黑社会组织罪的主要要成分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纵容黑社会组织开展违法犯罪活动;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包庇纵容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求:滥用职权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滥用职权是指非法行使职务权限的行为,即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非法手段实施违反职务目的的活动;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行为人知道滥用职权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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